根据绍兴市人事局《关于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意见(试行)》(绍市人职[2009]27号)和绍市职评发[2015]1号文件精神,现将2015年度申报建筑和水利交通类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(答辩)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申报建筑、水利、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。根据绍市人社职[2014]24号文件精神,从2015年起,首评政策停止执行,绍市职改办[2000]10号《绍兴市职称工作为农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服务若干意见》予以废止。
二、专业划分
1、建筑专业:包括城乡规划、建筑设计、建筑结构、建筑施工、给排水工程、建筑电气、暖通工程、建筑装饰、岩土工程、工程造价、风景园林、市政道桥等;
2、水利交通专业:包括水利、水工建筑、水利地质勘探,公路工程等(申报水文、港航工程专业不用参加答辩)。
三、考试形式、内容及要求
考试采用先培训后答辩的形式。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答辩内容由基础理论部分、专业技术部分和专业实践部分的有关问题组成。《工程建设题集》一书及其他专业用书等作为答辩参考用书。
考生应考答辩时,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(临时身份证)和“准考证”参加答辩,缺一不得不参答。
四、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
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8日,进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3月25-26日,现场确认地点在绍兴市职称评审中心,地址:绍兴市曲屯路368号附楼2楼大厅。
五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安排
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特点,培训答辩工作一般在六月底前完成。具体培训、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六、合格证书和有效期
报考对象经专家组答辩合格后,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。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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