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文件
转发《关于2013年绍兴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》的通知
2013/8/13 (已经被浏览3578次)

关于2013年绍兴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

各县(市)建管局,市区有关单位,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:

    根据《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》和《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》的精神,经研究,定于2013年开展绍兴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继续教育对象为绍兴市(地区)2013年底前注册有效期满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、持有资格证书而未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。

培训对象的释义:

1、本次继续教育对象为均为主项人员,增项人员的继续教育另行通知;

2、非建筑工程专业的继续教育,请根据省住建厅发布的文件要求执行;

3、非绍兴市(地区)的继续教育对象暂不受理;

4、2013年底前注册有效期满是指证书签发日期2010年12月31日

二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
(一)教育培训时间:2013年8月下旬-10月上旬培训。具体时间另行安排通知,详见各期《绍兴市2013年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综合表》(以下简称:继续教育综合表)。

(二)教育培训地点:绍兴市区和各县(市)所在地。

三、教育培训方式、学时及内容

  继续教育培训将采用专家、教授专题讲座、学员自习及考试相结合的教学方式。

(一)必修课60课时:《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(管理综合)》30学时;《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(建筑工程)》30学时。

(二)选修课60课时: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,另行通知。

四、培训报名方式和要求

(一)请机打《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》(手写无效),经注册单位或考试报名单位审核盖章后,由各单位统一上报至各县(市)主管部门,市区单位上报至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。

报名截止时间为:各县(市)2013年8月16日,市区8月13日。报名注意事项:1、只接受企业的现场报名并审核;2、截止2013年度有效期届满或已满的培训对象报名须一次完成。

报名后,绍兴市建协培训咨询中心将根据培训报名情况,组织安排教育培训,发出文件,并通过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网站http://www.sxjgj.gov.cn公布各期(班)培训班人员名单,各报名单位请按培训班安排名单,及时组织报名人员参加培训。

若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不能按时前来参加教育培训,需在教育培训前7日向培训中心书面请假,对既不向培训中心请假也不参加培训的学员,将计入继续教育培训诚信不良记录

(二)报名表填表说明

请如实、准确并按要求填写《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》,填写错误、漏填或与注册证书(资格证书)原件信息不符的为无效报名,后果自负。

1、工作单位:请填写申请人的执业单位,未注册的填写考试报名单位或现在的工作单位。注意:执业单位、考试报名单位、工作单位所在地必须是绍兴市辖区内的,否则不受理报名。

    2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:请填写资格证书上8位阿拉伯数字。二级建造师已经注册并取得注册证书的和临时二级建造师,此项不用填写。

3、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:统一填写以“浙”开头的12位阿拉伯数号码。

4、注册专业:主项统一填写“建筑工程”,增项暂不用填写。

五、培训费

1、收费:1500元/人(含300元教材、资料、教育培训、考务、证书等费用)。

2、交费方式:在报名确认后,报送单位将培训费通过网银、转支或现金交款等方式,交入绍兴市建协培训咨询中心账户,并注明培训费、人数、交款单位名称。交汇款前,请认真仔细核对费用总额,培训中心不办理退款手续。培训中心根据交汇款回单(凭证)的单位名称开具发票,然后,有各县(市)凭交汇款回单(凭证)集中换取发票。

3、培训中心账户

帐户名称:绍兴市建协培训咨询中心

   号:33001653535053020438

开户银行:绍兴市建行营业部

4、财务办公室电话:0575-85202012、85202080。

六、教育培训报名应当准备的资料

1、《绍兴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》(附件1)(打印稿一式三份),报送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,按汇总表的先后顺序分三叠整理;

2、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A4纸一张、一式三份);

3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(未注册的用资格证书)复印件(A4纸一张、一式三份);

4、近期免冠一寸同版冲洗照片四张(三张贴在报名表上、一张贴于《继续教育综合表》上)。

5、根据《浙江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六、十七条,符合冲抵条件的,请填写《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》(附件2)。同时提交冲抵学时的相关资料

6、《绍兴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》(附件3),上报时请用EXCEL格式(纸质一份、电子版一份)。

说明:因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尚未明确,报名时先提交一份,另二份等待通知再提交。

七、教育培训纪律及要求

培训期间,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《继续教育综合表》,按课程安排准时参加学习和考试。

1、《继续教育综合表》同时具有四个功能。一是课表功能;二是考勤记录功能;三是准考证功能;四是学员(考生)信息功能。

2、《继续教育综合表》在每一期教育培训通知文件中发出,有报送单位按附件格式下载,将姓名,身份证号、准考证号如实填写打印,经市或县(市)主管部门加盖钢印。请注意:照片不清晰、没有钢印、有二个钢印或钢印(照片)位置移动的,一律按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和考试处理,需重新参加继续教育和考试。

考试结束,《继续教育综合表》随考试卷同时一起提交。无故缺勤,未达到规定学时数或没有提交的,一律按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处理,需重新参加继续教育。

3、各班班主任以半天为单位到教育培训教室随机进行考勤,核对学员身份,检查到课出勤情况,并在《继续教育综合表》上加盖出勤专用章。迟到、早退或考勤时不在教室的,出勤专用章不予补盖。

4、考试为开卷形式,一人一桌独立完成,考试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考核成绩由考勤(20%)及考试(80%)二部分组成。

5、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学员允许有1次补考机会。补考不合格学员,则应重新报名参加教育培训、考试,并交纳一半培训费用。

在考试中有作弊、代考等违纪行为,有二位监考老师签字确认,报经主管部门核实,应重新报名参加教育培训、考试,并重新交纳培训费用。

八、注意事项

(一)同一家报送单位教育培训人数较多,要求分期分批教育培训的,应当在报名时以书面的方式提出,征得主管部门同意,并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沟通具体的工作方案。

(二)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性,认真组织建造师按时参加培训,把具体要求通知到学员本人。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期间考勤、考试等纪律要求,解决好工与学的矛盾,认真学习。

(三)培训中心建立诚信档案,对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、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员(如无故缺勤或由其他学员代替考勤、伪造考勤章、等违纪情况),将予以通报批评,不予通过培训考核。此次培训视作无效。不予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,记入继续教育培训诚信不良记录,并报告相关部门。

联系人:王利塘、陈敏、王昕,电话:85202020、85202022、85202034。

附件:1:《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》

2、《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》

3、《绍兴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》

4、《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》(请在网上自行下载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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